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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1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直属高校纪委、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特别是要认清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讲政治高度深刻分析发生在个别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等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全面领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正确认识和对待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切实增强自我监督和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的自觉性。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和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党中央着眼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提出的重要思想,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直属高校纪委、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要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照纪律和规矩去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更加严格

  执纪,坚决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问题的审查,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问题,以纪律为依据定性量纪,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更加严格监督,抓早抓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监督发现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更加严格问责,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组织和有关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抓监督管理的责任,同时要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过程中,既要查清被审查对象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组织上和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失职渎职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各直属高校纪委、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章以及党内法规,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运行。在监督内容上,既要考虑一般党员干部的共性要求,又要体现出纪检监察干部的个性特点,突出监督重点。要从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着力用制度管住纪检干

  部利用监督执纪权谋取私利问题,加强对纪律审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管控,强化对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等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落实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和案件线索处理集体决定的办法和程序。严格落实回避制度,防止利益冲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效防范失泄密行为。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特别是对于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的制度。

  四、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

  各直属高校纪委、直属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广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强化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对照“三严三实”标准,抓好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建设,真正做到执行毫不动摇、推动毫不含糊,要求毫不放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健全责任体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加强对教育纪检监察

  干部遵守纪律和规矩的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审查纪律,严禁私存涉案材料,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有意对组织隐瞒个人事项;纪检监察干部要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严禁请托办事;严禁利用监督执纪权或职务影响搞交易、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