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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9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学校党委、纪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驻教育部纪检组印发《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双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增强廉洁意识,严守廉洁纪律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党员干部要坚定立场,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风气,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杜绝节日腐败。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二、加强教育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始终自觉绷紧纠正“四风”之弦,严守纪律规矩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找“四风”突出问题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坚决加以整改,同时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

学校纪委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问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依据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履行责任不到位,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

为确保学校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办邮箱:jwb@ncepu.edu.cn

2017年12月29